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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部分公交站牌、候车亭及130辆公交车车身广告位经营权出租公告

文章出处:admin 人气:发表时间:2021-11-16 10:21

一、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池州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拟公开出租池州市部分公交站牌、候车亭及130辆公交车车身广告位经营权,现委托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按本公告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披露经营权出租信息并组织交易活动。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经营权出租行为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况;

2、本次经营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已认真考虑经营权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我方所提交的《池州市部分公交站牌、候车亭及130辆公交车车身广告位经营权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网络竞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7、广告位经营权租赁合同签署后,我方承诺按照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出租标的简况

(一)出租标的名称:池州市部分公交站牌、候车亭及130辆公交车车身广告位经营权。(标的编号:22ADQ20200020)

池州市部分公交站牌、候车亭及130辆公交车车身广告位经营权是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合同规定,通过池州市部分公交站牌、候车亭及130辆公交车车身上发布(仅限于采用张贴形式)经营性、自设性或公益性广告,取得收益的权利。

(二)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出租标的涉及的相关广告位具体情况如下:

1、29路全线站牌、候车亭广告位:共计235个,其中站牌背面广告位27个,候车亭正面广告位91个、背面广告牌117个。

2、九华山大道、秋浦路及青阳路站牌、候车亭广告位:共计114个(目前为在建状态,预计2020年9月31日前可交付),其中站牌背面广告位22个,候车亭正面广告位41个、背面广告牌51个。

3、130辆公交车车身广告位:1路车6辆(车身长度8.5m),3路车6辆(车身长度8.5m),12路车5辆(车身长度8.5m),16路车6辆(车身长度8.5m),17路车8辆(车身长度8.5m),20路车6辆(车身长度8.5m),夜5路车6辆(车身长度8.5m),7路车14辆(车身长度10.5m),8路车7辆(车身长度10.5m),15路车14辆(车身长度10.5m),18路车8辆(车身长度10.5m),21路车6辆(车身长度10.5m),29路车16辆(车身长度12m),夜28路车6辆(车身长度12m),9路车10辆(车身长度12m的8辆、车身长度10.5m的2辆),包车组车身长度8.5m的2辆,车身长度10.5m的4辆。

4、本次出租标的涉及的相关广告位规格大小、数量、分布位置等相关信息详见《池州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拟出租的公交站牌、候车亭及130辆公交车车身广告位一年期经营权的价值评估报告书》(德盈评字(2020)第C052201号)。

(三)经营权租赁期限:3年,租赁期限自《广告位经营权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的次月公历1日算起。

(四)特别提示:

1、本次出租标的涉及的在建状态下的广告位,预计2020年9月31日前可交付,具体交付时间以出租方书面通知为准;承租方应自行承担广告位可能延迟交付所产生的一切风险,且同意不调整租金价款。

2、本次出租标的涉及的130辆公交车车身广告位,有16辆公交车车身广告位目前尚在租赁期限内(其中:29路6辆、21路1辆、18路4辆、8路2辆、15路3辆、总计16辆,具体租赁期限详见下表),自该16辆公交车车身广告位原租赁期限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由出租方按《广告位经营权租赁合同》约定,分别将相关公交车身广告位按移交日现状移交给本次承租方。

合同期限

 

车辆自编号

 

线路

 

车牌号

 

2020.4.15-2020.10.14

 

2901

 

29

 

皖R09027

 

2913

 

29

 

皖R09082

 

2101

 

21

 

皖R08806

 

1803

 

18

 

皖R09918

 

2020.3.1-2020.12.31

 

2912

 

29

 

皖R09089

 

805

 

8

 

皖R09960

 

806

 

8

 

皖R09961

 

1508

 

15

 

皖R08942

 

1510

 

15

 

皖R07888

 

1804

 

18

 

皖R09981

 

1808

 

18

 

皖R09980

 

2909

 

29

 

皖R09097

 

2020.5.18-2021.5.17

 

2916

 

29

 

皖R09393

 

1807

 

18

 

皖R09989

 

1514

 

15

 

皖R09441

 

2020.4.30-2021.5.01

 

2905

 

29

 

皖R09091

 

三、出租方

池州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四、出租行为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本次经营权出租行为已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并取得了池州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五、标的的评估情况:

1、资产评估的委托方:池州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2、评估机构:安徽德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评估基准日: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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